——七旬老人代子女权益维护十年:237㎡房本应双车位,开发商高价拆卖,违约在先却被反诉如何配资,去哪儿说理?
一套237平方米的房子,本应配套两个车位总价39.5万元,开发商却隐瞒事实拆分售卖,甚至出现28万成交价、14.5万开票、13.5万“暗箱操作”的情况;一场因车位纠纷拖出的物业官司,两审判决竟出现“律师身份变更”“合议庭成员缺席”等争议;七旬老人贾先生为替子女讨回公道,十年间跑断腿、寄烂材料,至今都没等来公正的结果!这是杭州拱墅区大河宸章小区业主贾先生一家,从2015年拿到钥匙至今深陷的维权困境。
购房捆绑车位引争议双车位权益遭拆分售卖
2014年,贾先生女儿为方便子女入学,购置杭州拱墅区大河宸章小区一套237.18平方米房屋。购房时,开发商杭州远洋莱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远洋地产”)称:需全款买一个车位才签购房合同,且“一套房只能买一个车位,无商量余地”。家人于同年11月11日支付25万元,购得376号车位。
谁料2015年6月交房时,一份《大河宸章公寓车位交付结算单》戳穿了开发商的猫腻:这套房子明明配了376号、225号两个车位,总价才39.5万元!核算可知225号车位仅需14.5万元,这意味着远洋地产不仅“购房捆绑车位”强制交易,还隐瞒双车位事实、拆分权益抬价,376号车位多收10.5万元,涉嫌违约与欺诈,疑似为转卖第二个车位牟利。
贾先生发现问题后,先与远洋地产交涉,又多次向多部门反映,均无明确解决方案。无奈在225号车位车辆留联系方式,很快有业主反馈:该车位是“第二车位”,总价28万元,14.5万元开发票、13.5万元无票据,与结算单拆分价一致,印证开发商拆卖事实。
彼时小区前期物业由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远洋莱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组成,同属“前期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关联紧密。贾先生称,小区数十户业主因未拿到《大河宸章车位明细表》,未察觉权益受损,仅他家坚持维权;若按单车位13.5万元的差价计算(部分车位差价达10.5万-13.5万元),几十个车位涉额超千万元,对工薪家庭影响重大。
物业费纠纷中车位问题未被纳入审理2016年10月25日,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称“亿家物业”)成立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此前小区前期物业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已更名为亿家物业。因车位纠纷始终未解决,贾先生认为“开发商违约在先,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自2016年1月1日起未缴纳物业费。
2018年7月31日,亿家物业因长期收不到物业费,以“拖欠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物业费、能耗费、车位费及违约金”为由,将二人诉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索赔超3.8万元。
诉讼中,贾先生提出抗辩: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开发商销售违约致业主拒交物业费,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亿家物业合同》明确物业需处理合同生效前遗留问题,但亿家物业未履行义务却直接追讨物业费;且亿家物业2016年10月才成立,主张此前物业费主体不适格。他还质疑物业提交的律师函、缴费通知书等证据,快递单显示“收件人丰巢,已退回”,业主未实际收到,相关材料已当庭提交。贾先生强调,抗辩均依据法院提供的合同条款,“按约定,法院不应认定车位问题与本案无关,也不应将2016年10月前物业费判给亿家物业”。
调解终止与一审争议:律师身份乱改,被告名字“张冠李戴”
2018年8月24日,拱墅法院传唤双方协商此案,亿家物业委托律师未到场,仅电话联系调解员,请求以“《大河宸章车位明细表》拿错”掩盖争议,遭拒后称无法参与协商,调解终止。后续协商中,业主方明确“解决车位问题就交清物业费”,但因律师无相关权限,协商仍无果,案件移交法院。
2018年9月13日,拱墅法院立案,2019年2月28日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亿家物业3.13万元费用诉求(物业费、能耗费、车位费),驳回违约金主张,同时认定“车位问题非本案审理范围,开发商与物业分属不同部门”。贾先生对此判决提出以下疑问:一是该判决中,将出庭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某涧”,在判决书中变更为“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王某辉”,且并非记录错误,而是未经说明的身份变更;二是将与案件毫无瓜葛的“王某萍”列为被告;三是未核查周某涧提交证据的真实性等。贾先生付620元上诉费却陷入被动。
更关键的是,贾先生认为一审判决书涉及的车位问题与物业费问题,依据前期物业及亿家物业相关条款,完全可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合同约定也明确清晰,但法院却没有支持。
贾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二审开庭时,合议庭成员中有两人未到庭,原告方委托代理人中也出现非律师人员。庭审中,贾先生未能充分陈述观点,其要求核对一审录像的请求也未获支持。二审最终维持原判,认定车位争议与物业费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业主拒交物业费缺乏依据。十年维权路,老人盼公正
十年来,贾先生为维权奔波,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至今未得到实质性解决。2024年11月,他向杭州市法院寄送全部材料,要求重新审理车位纠纷,目前仅收到“涉诉信访转立案二庭处理”的短信回复,未有进一步进展。诉求明确盼公正恳请部门彻查解民忧
贾先生一家提出三点明确诉求:1,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差价10.5万元,并依法对拆分车位高价售卖的行为进行处罚;2,请求对两审司法程序进行审查,维护司法公正;3,退还法院判决的3.13万元物业费,赔偿十年来的额外停车费及精神损失。这起纠纷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权益,也关系到市场交易的公平与司法程序的规范。希望杭州市相关监管部门能够重视此案,依法核查事实,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给老人一个公正的交代。
特别说明:(本稿件基于贾先生提供的相关文件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细节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不代表最终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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