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一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股市配资平台,涵盖扣押财物、强制拆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多种类型,涉及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劳动保障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为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提供了有益参照。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情形而采取的暂时性控制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我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要求,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相关规定旨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然而,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的做法却与相关法律规定背道而驰。比如在此次发布的一则典型案例中,某漂流公司的船只仅因未备案,就被当地文体局扣押近3年,而所属省份相关法规并未授权监管部门可以扣押财物。这种行为无视法律对强制措施“暂时性”“必要性”的明确限制,不仅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力求通过系统治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最高法此次发布典型案例,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与引导,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在漂流公司船只被非法扣押一案中,法院不仅认定行政机关扣押行为违法,还判决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这一判决既为企业挽回了损失,更向行政机关传递出明确信号: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任何突破法律边界的行政强制行为都将受到纠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批典型案例“以小见大”,既为行政机关划定了权力边界,倒逼其养成“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自觉股市配资平台,也为企业吃下“定心丸”。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企业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轻装前行,真正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马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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